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2719.本章首先论述了变成神性的主的理性,该理性由以撒来代表;然后论述了与祂分离的纯人类理性,该理性由埃及人夏甲的儿子来代表;接着论述了属灵教会,该教会通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得救,由夏甲和她的孩子来代表。现在论述的主题是要服务于该教会的信之教义,即:基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的纯人类理性观念与它联合,这些观念由“亚比米勒和非各”来代表,这种联合则由亚伯拉罕与他们所立的“约”来表示。这些理性观念都是来自人类起源,而非神性的表象。它们之所以与信之教义联合,是因为没有它们,属灵教会就不能理解教义,因而不会接受它。如前所示(2715节),与属天教会成员相比,属灵教会成员住在模糊中;因此,教义被笼罩在诸如符合人类的思维和情感,并且没有激烈冲突到神性良善无法在其中为自己找到某种器皿地步的那类表象中。由于26章(3356-3471节)会再次论述亚比米勒和一个约(不过,这约是他与以撒立的),内义上的主题则是第二次添加到信之教义上的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所以我只是概述一下关于这个主题的内义内容。该主题在对26章的解释中会变得更清楚。
1118.凭借某种我无法形容的流注,我还看到那些人活在世上时所用的语言类型。它不像我们这个时代的有声语言那样发出声来,而是无声的,是通过内呼吸而不是外呼吸产生的。我还被允许感知其内呼吸的性质。它出自肚脐和心脏之间,然后经过嘴唇,没有任何声音。它不是通过外在途径进入别人的耳朵,敲击我们所说的耳鼓,而是通过口腔内的某个途径,事实上通过现在被称为咽鼓管那个部位。我还发现,他们通过这种语言能更充分地表达心智的情感和思维的观念,远远胜过通过清晰的声音或听得见的语言所能表达的;听得见的声音同样由呼吸来传送,只是这种呼吸是外在的,因为任何一句话都不包含不利用呼吸就能传达的任何元素。但上古教会的人以一种更完美的方式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们是通过内呼吸做到的。这种内呼吸也是更完美的,故更适用并适合实际的思维观念。此外,他们还通过嘴唇的微动作和面部表情的相应变化来交流。由于他们是属天人,所以凡他们所想的,都从作出相应变化的脸和眼睛闪耀出来。他们完全无法做出不符合他们想法的任何面部表情。他们认为伪装,尤其欺骗,是一种令人发指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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